我院擬對天河院區技能中心空氣治理項目進行調研,歡迎具備相應資質的供應商(或廠家)報名參加。
一、項目概況
1、天河院區技能中心擬進行空氣治理,治理房間數約10間,治理面積約720㎡,詳見附件1(注:該面積為預估面積,最終面積以實際治理為準)。
2、具體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內空氣除甲醛及除味工程服務、進行除味劑及甲醛清除劑噴涂、對天花、墻面、家具表面、窗簾等物體在表面進行光觸媒噴涂、進行臭氧紫外線燈照射、空氣治理除味機放置、對已經治理完的區域進行加強和巡檢、開啟通風及照明系統、治理后請第三方具備CMA資質檢測單位驗收合格、質保服務等。
3、治理后的檢測結果應符合國標GB55016-2021(建筑環境通用規范)“I類民用建筑工程”:甲醛≤0.07mg/m3、苯≤0.06mg/m3、甲苯≤0.15mg/m3、二甲苯≤0.20mg/m3、氨≤0.15mg/m3、TVOC≤0.45mg/m3(住宅、醫院、幼兒園、學校等)。
4、項目預算:1.2萬元。
二、供應商資格
1、響應供應商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
2、響應供應商須具有有效的相關經營范圍的《營業執照》;
3、響應供應商應具有項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約能力、售后服務能力和良好的信譽;有能力承擔因所供服務而引起的全部法律責任且遵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4、響應供應商在參與公開招標活動中未有違法違紀行為并受過處罰;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項目;響應供應商須無圍標、串標行為;
5、具備室內環境凈化或治理相關資質證書。
三、項目調研內容
1、編制項目實施方案。
2、報價:含單價及總價。
3、提供相似服務同類業績。
4、提供相似服務滿意度評價。
四、調研響應要求
1、報名資料:
(1)報名時提供以下材料(需加蓋公司公章)的電子版掃描件:
①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②供應商授權證明以及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③提供用戶案例證明。
④企業規模聲明函(格式自擬)
注:以上材料需合并成一個文件。
2、電子版方案以及電子版報價(均需加蓋公司公章)。
3、提交時間:2024年10月25日17:00前。
4、聯系人及聯系電話:陳工 020-81222802。
5、電子郵件地址:szyjjb2@gz.gov.cn。
廣州醫科大學附屬中醫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