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2008年聊城藥品招標采購項目投標人異議的答復
各投標人:
自從第一次報價公示及相關公告發布以來,收到了一些投標人的疑問,招標辦對提出的問題在核實的基礎上進行了分類,經招標委員會研究,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第一次投標報價出現錯誤的問題:
1、把最小使用單位價格錯報成最小包裝價格的,準予更正;
2、把小數點位置標錯的,準予更正;
3、其他價格方面的問題不予承認。
二、關于質量層次的劃分問題:
招標辦已組成專家委員會對投標品種中的第一、二、三質量層次進行了核實,并于1月8日發布了澄清公告。投標人在發布澄清公告之后補交新的質量層次證明文件,經專家委員會研究認可的,準予調整。其他情況質量層次不再變更。
三、關于投標品種限價的問題:
對2008年以來政策性價格上調的品種,根據最新的山東省物價備案價格重新制定限價,其他各種反映限價低的問題不予認可。
四、關于生產企業授權書的問題:
1、對于生產企業同時授權多家投標人的,所有投標報價均有效。
2、1月10日17時前,凡未提交生產企業授權書原件的,給予撤銷第二次報價資格。
3、對于偽造生產企業授權書的投標產品,取消第二次報價資格,并記錄聊城藥品招標采購黑名單。
對投標人提出的異議不再一一回復,敬請諒解。
聊城市藥品聯合招標委員會辦公室
2009年1月11日